Race Official Registration
裁判註冊指引
註冊期限
- 有效期:所有註冊(含首次及更新)之有效期均至該財政年度之 3月31日。
- 年度更新:裁判必須於每年度重新辦理註冊更新,以維持有效資格。
基本資格
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
- 個人會員:須為中國香港龍舟總會之有效個人會員。
- 專業證書:須持有由本會發出之各級龍舟裁判證書。
賽事工作與註冊要求
註冊要求將根據您「最近一次參與本會賽事工作(裁判或管理)」的年度進行判定。請對照以下類別:
類別 A:上年度曾參與
- 要求:可直接辦理註冊。
類別 B:前年度曾參與
- 情況 1:若去年曾出席裁判研討會 (Seminar) ➔ 直接註冊。
- 情況 2:若去年未出席研討會 ➔ 須義務擔任 1 次賽事裁判或管理工作。
類別 C:連續兩年未參與(大前年曾參與)
- 要求:須義務擔任 2 次賽事裁判或管理工作。
類別 D:超過三年未參與
- 要求:須完成以下程序並通過評核:
- 出席裁判重溫課程。
- 義務擔任至少 3 次本會賽事裁判工作。
- 經委員會評核通過後,方可恢復註冊資格。
實習裁判註冊安排
- 須為中國香港龍舟總會個人會員
- 持有由總會發出之各級龍舟裁判證書
- 每年度註冊一次 (每年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每年度最少擔任一次總會認可之龍舟賽事的裁判工作或最少出席一次本會舉辦的裁判研討會或工作坊
- 若某年度沒有註冊,必須重新註冊,並需要最少擔任一次本會認可之龍舟賽事的裁判工作或最少出席一次總會舉辦的裁判研討會或工作坊
裁判註冊流程
- 完成一級龍舟裁判證書課程將獲發裁判實習卡;
- 根據裁判實習卡要求,完成實習卡內容;
- 於總會秘書處辦公時間電話預約註冊時間,電話:3618 7510;
- 在預約的註冊時間,擕帶相片、身份證、已填妥的裁判註冊表格及實習卡正本往秘書處(新蒲崗泰力工業中心15樓09室)繳交註冊費用以完成註冊;
- 完成註冊後將獲發裁判制服及執照領取證,請於石門訓練中心辦公時間前往領取。
裁判註冊表格